先讲一个自己编出来的故事:
天际间有两星宿,彼此爱慕,但神仙谈情,自是破了天条,天规威严,容不下沙粒。于是,两星宿被贬下凡间受难。
旁白:“我不知道我们因此事触犯天条,合该在凡间几世,但是如果在这里能找到我们想要的幸福,我愿意在凡间永远。”
第一世,这只是开始。被贬下凡间的自然要先投胎转世成人,转世以后会不记得以往所有的一切。
星落于北方,她说她要做一个北方人,他陪她,他说要看着她转世,但是她说,那样我会比你年纪大的。他不介意,因为只要最后能在一起,这足够了。
于是,他看着她转世,看着她出生,看着她可爱的笑脸,她的哭闹,看着这一切,他竟然忘记自已也应该去转世,不知不觉就过去100天...待他突然发觉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已经舍不得离开还是个小孩的她,他爱她,所有。
离开她,他去转世,一路向南,却总是错过转世的时机。在她转世那天后的第157天,他终于转世了,不过他也就因此比她小了157天。
然后...没了,就先到这儿。
其实人这一生,能坚持的事情本就不多,更别说童年的梦想早在成长过程中消失。在这个完全物质的社会,能守住自己已经得到的幸福已属不易。
当然,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,也是一种幸福。但是起点别太高,去追求自己触手可及的吧,有时候梦想总是遥远的。
当一个人临终的时候,最回忆的一定不是他曾经得到的,而是他曾经有机会得到而最终失去的。天作孽,犹可怜,自作孽,不可活。

